第七篇
以最深处为出发点
 
基督徒的两面
 
在人前显为奇特
一个基督徒在神前过正常的生活时,在人前就会显出与众不同的特点。多二14说,神“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,又洁净我们,特作自己的子民”。这里特作祂的子民,没有把原文的意思翻出来。在希腊文里,这意思非常的重,就是说,一个蒙了神救恩的人,如果活在神的救恩里,作一个正规的基督徒,他的生活定规叫人觉得奇特。别人都是随波逐流的,但他不随波逐流,他在人群中乃是显为奇特的。这是基督徒的特点。基督徒就是基督徒,基督徒与世人不同。任何宗教的人,都可以和世界的人差不多,唯有蒙了救恩的人,一个基督人,在正常的生活里,定规和世人有分别,是世人所看为奇特的。所以基督徒是奇特的子民,这是显在人前的。
 
在自己里面显为矛盾
另一面,基督徒在他自己里面,乃显为矛盾。虽然,一个基督徒若是活在神面前,不离开基督徒的正轨,他在人面前是显为奇特,但他在自己里面却显为矛盾。一个人越爱主,在人面前越显为独特时,他在自己里面就越是矛盾。这就是说,他外面作的,外面说的,外面表示的,他里面不赞成。他这个人的里面,和他这个人的外面,是顶撞、冲突、矛盾的。什么时候一个基督徒在外面不奇特,在里面不矛盾,他就有毛病,有问题。因着我们所讲论的,差不多都离不开基督徒的范畴,所以,我愿意把这两面的情形,摆在我们众人面前,当作原则;盼望我们都抓牢它,常常借此衡量自己。当我们在外面失去独特,在里面又没有矛盾时,我们定规堕落了。一个基督徒若在神面前正常,在人跟前定规是独特的,在自己里面定规是矛盾的。独特和矛盾,是一个爱主之人必有的两种情形。
 
基督徒行事为人该以深处为出发点
此外,我们还要再看一个原则。一个基督徒行事为人,在神面前,到底该以什么为出发点?换句话说,一个基督徒作一件事,到底以什么作出发点?比方说,我是一个基督徒,有人请我作一件事,我就会想,这件事与那人有没有益处?若是与他有益,我当然去作。这就是以我的想法为出发点。我想一想,可以就作,不可以就不作;我作这件事,是以我的思想、我的眼光作出发点。再比方,一个非基督徒,有朋友请他赴宴会,他接到请帖,就考虑该不该去;他这样考虑,定规是以他的思想作出发点。然而,一个基督徒行事为人的出发点,按正规说,不该是他的思想,他的眼光;他的出发点该是他的最深处。
 
跟随最深处的感觉─灵
为什么基督徒行事为人的出发点,该是他的最深处?我们应当认识,我们的思想、眼光不一定可靠;就算我们的思想、眼光对了,我们还不一定讨神喜悦,因为出发点不对。基督徒有神的灵住在他里面(罗八11),有神住在他里面(腓二13来十三21);这位住在他里面的神,乃是住在他的最深处,就是他的灵。灵不太容易分析,却是能感觉得到。我们人最深处的感觉,就是灵里的感觉。基督住在我们最深处,就是住在我们灵里(罗八10林后十三35)。所以,按正规的情形作基督徒,就是凭灵里的感觉作基督徒。我们如果要作一个跟随基督的人,就要跟随我们里面最深处的感觉,因为基督就住在我们最深处。
关于这一点,盼望我们都不放过,特别是初蒙恩的人,更要注意。许多基督徒不懂这一点,因此在基督徒的经历上大有所缺。所有的宗教都是从外面教人,以外面作出发点,独有神的救恩给我们得着之后,乃是住在我们里面,要我们从里面作出发点。从这时起,我们的行事为人,就不能只凭我们外面的眼光、看法,乃该凭我们最深处的感觉,就是灵的感觉;因为基督乃是住在我们灵里,在我们的最深处。
举例来说,有一天当我们祷告、追求主时,我们全人最深处,突然有个感觉,觉得身上这衣服不能再穿了。不是因为我们讨厌这衣服,或我们喜欢这衣服,乃是我们在祷告时,有个感觉不能再穿了;我们若再穿这衣服,里面就不舒服。也许我们会因此去寻求交通,问问弟兄,看他怎么觉得。或者那位弟兄,会很轻的告诉我们说,“这衣服很大方,有什么不可穿?”然而即使弟兄这样说,我们里面还是觉得不舒服。这时,我们要照着什么作呢?要照着外面这位弟兄的教导作呢,还是照着里面的感觉作?无论如何,一个正规的基督徒行事为人,都该以里面的感觉作出发点。
 
不讲理由
许多初得救的人,因着生命的新鲜,对罪的感觉非常准确,反而是许多老基督徒倒糊涂了,他们常引人走错路。我们都知道,当我们的脚在地上行走时,皮会越走越厚,皮厚感觉就迟钝。许多婴孩皮很嫩,因此感觉敏锐。也有的人爱主,在主面前常有对付,所以他的皮不厚,他里面的情形常是返老还童;那是老练。他在神面前有对付,有破碎,他是柔软的。如果碰到这样一个人,我们可以问他:“我昨天早晨祷告之后,觉得穿一件衣服心里不平安,我该怎么作?”他若在主面前有学习,他不敢骗你,他会对你说,“既觉得不平安,就不穿吧。”他不讲理由。
然而,有的人会替别人讲理由。就如有些老基督徒,他生活上没有什么大错,不过是和主断了交通,根本不管什么神不神,这样一个基督徒,当他听见我们的问话时,会说,“这有什么关系?这衣服很大方啊,穿了有什么不舒服?”他是得救的人,但他在主面前的交通出了问题。这时我们如果照着他的话作,我们的路就走错了。虽然我们穿了这衣服,谁也不能批评我们错,就是拿整本圣经来评断,也不能定我们的罪。然而,我们错了;这错不仅是犯规的错,更是基本原则上的错。为什么?因为一个基督徒,应该以里面作基本的出发点。认真说,一切都该从最深处出来。比方,黄弟兄问我,他要和一个弟兄作生意,可不可以?我若在神面前有学习,敬畏神,我就不肯在外面替他下断案。我会盯他说,“为着这件事,你在神面前有没有祷告?有没有寻求?有没有和主交通?在你最深处,你有没有感觉?”
有位弟兄和我谈到他结婚的事,问我说,基督徒结婚行婚礼,怎样作才对?我说,我每次在台北会所里看见结婚,都像看到大麻风,里面有非常不洁的东西,在神面前被定罪,在外面彰显出来,我里面很不舒服。所有参加结婚聚会的人,都愿意为新人祝福,但看看那新娘的走法、妆扮,可以说,将神的祝福、神的同在全数“走”光了。没有一个东西的感觉,比灵的感觉更敏锐。一个人如果没有伤风,鼻子的嗅觉是很灵敏的;碰到香的东西,就闻到香;碰到臭的东西,就闻到臭。然而,人灵的感觉比任何感觉都敏锐。眼光远不如灵敏锐;人最灵敏的部分就是人的灵。我们有没有祷告,不必我们告诉人,人碰到我们,人立刻会知道。所以,我对那位弟兄说,我说这话,是对不起在台北会所结婚的人,几乎每一次在那里的结婚,都是麻风的彰显。我信我所事奉的神也是这样定罪。
对已往的作法,我不敢说好说歹,但我敢说没有神的同在,没有神的祝福。我对那位弟兄说,关于婚礼的事,我无法对你说什么,你自己知道。一个人若是发烧到华氏一百零四度,到了结婚时,你说不该一百零四度,有什么用?那是任你怎么说也没有用的。如果有人要发大麻风,就让他发吧,因为谁也挡不住。那位弟兄说,“那是不对的。”这不仅是不对的问题,那是在神之外的,总归没有碰着神。按规矩,一个好的结婚聚会,是主和我们一同坐席;在神里面的结婚,是有主特别的同在。然而,已往那些结婚聚会的情形,失去了主的同在。最后我对那位弟兄说,要结婚的两个人,必须在神面前祷告,觉得怎么办好,就怎么办,总归要照里面的平安作。
 
凡事带到主面前
一个基督徒,按规矩该以里面作出发点,根本不该到处问人当怎样作。也许有人结婚是从巴比伦来的,有的甚至是从无底坑来的,并不都是从耶路撒冷来的。我们都是得救的人,任何事都该带到主面前说,“主,你住在我里面,你喜欢怎么作呢?”这才是基督徒。我信没有一个人结婚,每件事都在神面前祷告过。许多人结婚,是以外面作出发点,不是以里面作出发点;只有外面的考量,没有里面的平安。所以,好些基督徒结婚以后,过了几周,还得在神面前求赦免。一件事作了还要求神赦免的,这件事定规不是从深处出来的。绝不要凭外面的看法、外面的风俗、人的规矩、人的意见、人的赞成来作事,许多时候,这些在神面前是被定罪的。我们务要学习从最深处来作人。
若是有位少年人来问我们:“我现在要订婚了,我该怎样作?以后结婚该怎样作?”我们现在当然会回答说,“我们不能替你作主,不能作你的主人。”事实上,有些年长的一听到少年人要结婚,还等不及人家来问,就迫不及待的去对他们说这说那。这样的人实在不懂什么叫作基督徒。曾有一位弟兄和我谈婚姻的事,他详详细细的把情形告诉我。我只简单的说,“弟兄,你在神面前有没有为这事好好祷告过?好好把这事交给神?你这个人是不是在神手里的人?你里面最深处的感觉是如何?”他说,“我为这事已祷告许久,越祷告越不清楚,所以想请问你,因为你在主里深一点,只要你说可以就可以,说不可以就不可以。”我听见这话,觉得不得了;我不说可以,我也不说不可以。我还是简单地告诉他:“我不能替你定规,你还得将这事带到主面前。”他盼望我给他一个章程,替他作一个解决,但我不能,最后我对他说,“不要为难,事情很简单,你把这事摆在神面前,把你自己也交在神面前,求祂给你一个指示,对祂说,‘出乎你的,叫我里面越过越明亮;不是出于你的,叫我里面越过越觉得不通。’”就这么简单,我们都得学习将事情带到神面前,学习活在最深处。
 
从里面作
要在神面前学习作一个正规的基督徒,就需要学习从里面,从最深处作起。你我帮助人,要学习把人带到里面,带到最深处。不要归纳出人的章程,不要叫人照着我们的眼光,不要给人出主意。这些都不是基督徒的样子,都是越了基督徒的范围。许多年纪稍长的基督徒,他们的肉体没有受对付,个性没有被破碎,当人去询问他们时,他们都很有主张,很有办法,很有眼光。这不是基督徒,而是万能博士。
基督徒是学习活在神面前,无论是别人的事,或自己的事,都带到主面前;不敢有自己的定规,乃是等候神指示,里面清楚到底该怎样作。这才是基督徒。基督徒不是外面作基督徒,乃是里面作。所谓外面作,就是指在基督之外作的。人的眼光,人的办法,基督教的传统,甚至圣经的教训,若没有经过里面的感觉,都是外面的。外面作基督徒是皮毛的,在神面前没有价值。一个真基督徒,每一件事都是从里面作;凡事祷告,从里面有感觉,然后才定规。这是一个初得救的人,就应该知道,就应当作的。这样的人,里面定规平安、轻松、刚强、活泼。
真实地基督教不在于外面的仪式,乃在于里面的生命,里面的灵(罗二29)。外面都对了,外面都好了,在神面前不一定都对,不一定都好。乃是里面对,里面好,在神面前才算得数。许多基督徒,直到今天都还没有走过这条路。虽然有许多人接受基督教,但真正活在神面前的却非常少。有的人得救了,知道神的祝福,但没有活在灵里,没有活在神的祝福里。他作的还是传统、风俗的,还是人说、人看的,总是外面的。你我要学习单纯,不懂得人情,不懂得基督教的传统,只懂得基督住在我们里面,我们和祂有交通。凡基督在我们里面给我们平安的,我们就往前,就去作;不平安的,我们就停下。我们不管外面的人怎么说,只管基督在我们里面怎么说,只管基督在我们里面给我们的感觉。
总括的说,基督徒在人面前是奇特的,在自己里面是矛盾的,在神面前是活在深处的。有些基督徒,起头走这条路时,遇到许多艰难,也有许多错误。然而,活在神面前的人,也许外面会有错的时候,但以原则说,他还是对的。所以,基督徒的生活、行事为人,该是隐藏的,不该是显扬的。虽然基督徒行事为人不该有暗昧的事,但也不该有显扬。有的人作了一点善事,就想要显在人面前;这不是基督徒。真正的基督徒是活在神面前的,无论他作了多少事,都只有他的主和他知道。这是马太六章的原则。许多人稍微祷告一下,就巴不得人听见,巴不得别人在背后也有许多祷告,然而在他跟前的人,并不觉得他有多少。一个正常的情形是,你是个谦卑的人,但不在人前显出你的谦卑;你是个温柔的人,但不在人前显出你的温柔。有许多人,当人碰到他们的谦卑、温柔时,人会觉得很不舒服、很不自在,那是因为他们不是里面作的,乃是外面作的。
 
属灵的人既自然又天真
原谅我这么说,有许多基督徒总喜欢模仿别人,特别喜欢模仿读神学的人,在人前走路的样子,手里拿着圣经,走两步,望望天。那是装模作样。请记得,越属灵的人越自然,越属灵的人越天真、越平凡。你看他的谦卑,他看起来没有多少谦卑;你看他的温柔,他看起来也没有多少温柔。在他身上,看不见温柔,就像看不见暴躁一样。他是那样自然、天真,没有一点造作。
中古时期,法国有位非常出名的传道人,许多人都称赞他,喜欢听他讲道。有一次,他到一个地方,人来欢迎他,他却躲开了。他到了一个运动场,看见几个小孩在那里,就找了一块木板,两个小孩在一头,他在另一头,他和小孩玩起翘翘板。欢迎他的人扑了个空,到处找不着他,后来在运动场看见他和小孩玩翘翘板,许多人都像被浇了冷水,心里纳闷,属灵的人怎么和小孩玩?于是,许多人就说他不属灵。然而,据他后来陈述,他愿意人说他不属灵,过于说他属灵。
 
属灵不属灵乃是在神面前
属灵不属灵乃是在神面前,不在人面前。在外面作基督徒的,不是基督徒;唯有里面作的才是。主耶稣说,右手所作的,不要让左手知道(太六3)。一个有分量的基督徒,都是里面作的,也是在里面的;他在人前是奇特的,在自己里面是矛盾的,在神面前是以最深处作出发点的。所以保罗说,属灵的人能看透万事,却没有一个人能看透他(林前二15)。为什么呢?因为从外面看,他平淡得很,气貌不扬,言语粗俗;但在他里面,却有属灵的分量,他在基督里面作人,他是活在神面前的人。这是基督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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